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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9章 工伤事故(4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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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胡说八道说什么。”周飞愤怒地指着林浩说。

周飞不能理解,为什么有的人竟然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,上下嘴唇一碰就颠倒黑白,自己的哥哥一条鲜活的生命已经消逝了,可用人单位为什么就是不认。

“旁听人员请你注意一下法庭纪律。”林淼制止周飞道,她的语气中并没有责怪的意思,周飞失去至亲,情绪一时激动是可以理解的。

“下面,进入举证质证,原被告及第三人开庭前是否都收到证据材料?”林淼问。

吴忧、黄炜、林浩说:“都收到了。”

“先由原告进行举证。”林淼说。

吴忧说:“第一份证据是死者周飞的入院证明、病历,证明周飞的病程发展及救治经过,周飞从发病到死亡是一个完整的时间链条,不存在其回家拿医保卡就割断时间链条,两被告作出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是错误的。第二份证据是周飞生前使用的微信记录截图,证明事发当天,周飞已经向A公司的部门经理请假,不存在旷工的情况。”

“被告、第三人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。”林淼说。

黄炜说:“两被告共同质证,对原告提交第一份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,证明对象有异议,病历中无法看出周飞在工作时间发病与最后去世有必然因果关系。对第二份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对象无异议,但是这份证据和两被告作出工伤决定书没有关系。”

林浩说:“对第一份证据的质证意见同两被告;对第二份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,但是对证明对象有异议,周飞通过微信请假,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,员工守则中已经规定了,员工请假应当通过OA系统,周飞没有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,应当认定为旷工。”

“被告举证。”林淼说。

黄炜说:“两名被告没有证据提交。”

“第三人举证。”林淼说

林浩说:“第三人的第一份证据是公司请销假制度,证明公司请销假必须通过公司OA申请;第二份证据是周平的请假微信记录图片,证明周平没有履行符合规定的请假手续,周平擅自离开单位的行为属于无故旷工;第三份证据是员工培训记录,证明请销假制度第三人已经组织了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学习,履行了告知义务,培训记录上也有周平的签名。第三人举证完毕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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