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通史

吕思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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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8章 兵制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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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的兵制,已略见上篇第四章第二节。宋朝的兵,共分四种:便是

(1)禁兵。

(2)厢兵。

(3)乡兵。

(4)蕃兵。

乡兵、蕃兵,不是到处都有的。厢兵亦“罕教阅,给役而已”。所以可称为兵的,只有禁兵。但是禁兵到后来,“数日增而其不可一战也亦愈甚”,其弊已如前述。王安石起,欲以民兵代募兵。其初既厉行裁兵;后来募兵阙额,就收其费,以供民军教阅之用;所以民兵盛而募兵衰。保甲法行于熙宁三年,其后命诸保丁习武,而上番于巡检兵。六年,行之于永兴、泰凤、河北、陕西、河东五路。元丰二年,立府界集教法,先教保长以武艺,再教他去转教保丁,谓之团教法。行之于河北、河东、陕西三路。以民兵代募兵,是件极重大的事情。熙宁元丰所行,原不敢说他有多大的效果。但是据章惇说:当时赏赐,都取封桩或禁军阙额的钱,不曾费部一文。阅艺分为八等,劝奖极优。所以仕宦有力之家,子弟欣然趋赴。引对的时候,所骑的都是良马;而且鞍鞯华楚。马上的事艺,往往胜于诸军。章惇的话,容或有偏袒于一方面之处。然而当时的教阅民兵,不曾多费掉钱,而且不是毫无效果,却是可以断言的。元祐复古,又把民兵教阅和保甲废掉,于是民兵亦衰。当熙宁置将的时候,禁军之数,共有五十九万。《文献通考》卷一百五十四引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。元丰以后,固然递有减省。蔡京秉政,又利用诸军阙额,封桩其饷,以充上供。童贯带兵,打了败仗,都讳不肯言,只说是军士逃窜。于是并仅存的将兵而亦寥寥无几了。所以金兵一入,简直丝毫不能抵御。

宋朝的兵制,也是取中央集权制度的。当时可称为兵的,既然只有禁军;而全国的禁军,又都隶属于殿前都指挥司,和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司,谓之三衙,所以事权能够统一。南渡以后,立御前五军的名目:以杨沂中所带的为中军,张俊所带为前军,韩世忠所带为后军,岳飞所带为左军,刘光世所带为右军。刘光世的兵叛降齐后,以四川吴玠的兵升补。当时除杨沂中的兵,常居中宿卫。四川因路途太远,本不想中央集权外,韩、岳、张的兵,号为三宣抚司者,最为统一之梗。三人兵柄既解,才改其名为某州驻扎御前诸军。凡御前军,都是直隶朝廷的,不归三司节制。于是在事实上,御前军又变成前此的禁军,禁军又变成前此的厢军了。韩、岳、张、吴四人的兵,也谓之四大屯兵,其数共三十万。南渡以后的财政,颇为所困。

契丹的兵,共有五种:便是

(一)御帐亲军。太祖征伐四方时,皇后述律氏居守。选四方的精锐,置属珊军二十万。太宗又置皮室军三十万。以后每帝皆有宫卫,所以御帐亲军,无须增置。

(二)宫卫军。见第一节。

(三)大首领部族军。亲王大臣的私甲。

(四)部族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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